发布时间:2020-01-22 13:58:30 浏览量: 次
1、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、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、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应按一级负荷供电。
2、下列建筑物、储罐(区)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:
1)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/s的厂房(仓库)。
2)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/s的可燃材料堆场、可燃气体储罐(区)和甲、乙类液体储罐(区)。
3)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。
4)二类高层民用建筑。
5)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、剧场,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,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㎡的商店和展览建筑,省(市)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、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,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/s的其他公共建筑。
3、按规定不必一级负荷供电或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、储罐(区)和堆场等的消防用电,可按三级负荷供电。
1、一级负荷供电要求
1)一级负荷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,且要符合下列条件:
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,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破坏。
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,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,还应增设应急电源,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。应急电源可以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动机组、供电网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、蓄电池或干电池。
2)结合消防用电设备的特点,以下供电方式可视为一级负荷供电:
电源来自一个区域变电站,同时另设一台自备发电机组。
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(电压在35kV及以上)。
电源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站。
2、二级负荷供电要求
二级负荷的电源供电方式可以根据负荷容量及重要性进行选择:
1)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要尽可能采用两回路供电。
2)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较困难的条件下,允许有一回路6KV以上专线架空线或电缆供电。
当采用架空线时,可为一回路架空线供电;当用电缆线路供电时,由于电缆发生故障恢复时间和故障点排查时间长,故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,且每根电缆均应能承受100%的二级负荷。
3、三级负荷供电要求
三级消防用电设备采用专用的单回路电源供电,并在其配电设备上设有明显标志。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应按照防火分区进行划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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